喜报:我校法学教研部获得厦门市直机关“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根据《厦门市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关于授予厦门市直机关“巾帼文明岗”的决定”》(厦直妇〔2017〕1号)文件精神,在单位自荐、行业推荐、逐级报批的基础上,经市直机关妇工委审核,并报市直机关党工委审定,3月23日,我校法学教研部被授予市直机关“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机关党委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