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先行制度保障
校院大力提升科研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近年来,校院在建设“副省级城市一流校院”工作总目标的指引下,注重加强学科和科研精品建设规划,着力建立健全制度保障,大力提升校院科研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促进校院科研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规划先行。2014年制定了《校(院)科研精品建设规划(2014-2016年)》。近两年校院高层级课题立项和高水平科研成果方面有新的突破:省部级课题立项总数17项,提前一年完成2014-2016年省部级课题立项计划;在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17篇(其中权威期刊论文2篇),超过2011-2013三年的总和;向省、市领导呈报的7份决策咨询件中5份获得了重要批示,决策咨询件71%的批示率远高于2011-2013三年55%的批示率。特别是《社会科学类课题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获得了福建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主席李书磊的重要批示。
制度保障。校院建立健全了设计规范、激励适当、覆盖合理的六项科研管理规定。继2013年之后今年再次修订完善了《校(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校(院)科研课题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和《校(院)关于课题费报销的规定》等三项科研管理规定。校院着力健全成果评价机制,加大奖励力度,增加科研经费投入,探索解决课题经费报销难题。这些举措得到了教研人员的肯定,也较好调动了教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