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网络中心、图书馆,各区委党校:
根据2016年校委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根据科研工作计划安排,开展校级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现将课题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围绕总结厦门改革发展中创造积累的经验,提升出可供复制推广的政策思路;围绕厦门当前发展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立足对现实问题的调研分析;围绕破解福建、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提出具有决策咨询价值的对策建议。根据中央精神和2016年度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根据市委确定的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厦门发展重点方向与2016年厦门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开展课题研究。主要包括:
1、推进厦门五大发展的研究,推进厦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各专题的研究。
2、新常态下厦门经济转型升级、结构调整、产业平台建设研究。
3、促进厦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体制机制研究。
4、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研究。特别是营商环境的便利化、法治化、国际化研究。
5、厦门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专题研究,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专题研究。
6、厦门改革创新的经验总结与提升研究,特别是厦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一网流转、一表申报、一趟取照、多归合一等创新机制的提升和复制推广研究。
7、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创新研究,厦门社会治理创新的做法、经验和进一步提升的对策研究。
8、厦门各区、各系统的创新发展研究。
9、厦门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相关专题研究。
10、新形势下对台交流融合研究,台海形势及厦台、闽台交流相关专题研究。
11、厦门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研究。
12、厦门的核心价值观建设实践研究,新媒体时代意识形态建设研究。
13、厦门党组织建设创新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专题研究,厦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研究,厦门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相关专题研究。
14、厦门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路径、经验与对策研究。
15、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厦门依法治市相关专题研究。
16、厦门城市管理精细化研究,三旧改造提升研究。
17、厦门美丽乡村建设研究,乡村旅游提升研究。
18、中央、国务院和福建省委、省政府有关厦门发展的政策、规定、指导意见的贯彻执行研究。
19、改善厦门民生的对策研究。
20、与厦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文明建设相关的课题研究
教研人员可选择某一方面内容确定选题,也可以根据教研人员对厦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方面的实际问题展开调研的情况,依据与上述主题的关联性,选择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主题,积极探寻厦门科学发展的新思路和新措施。
课题申报者可以按照上述主题自行确定课题名称。
二、申报:填写科研处制定的申请书(1份)与活页(一式6份)。申请书和活页随本通知发送到相关单位与个人的电子邮箱。未收到电子邮件者可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张壮波,联系电话:5302036。
三、评审:采用校外专家匿名评审,从高到低,以评分为标准。
四、立项:
1、以评委打分为基础,严格把关,确定拟立项课题,报校委研究决定。
2、本年度校内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课题项目超过或达到20项,立项不低于12项。申报项目数不到20项,立项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校委批准。
3、申报的课题分两类,一般课题与青年课题,40周岁以下(40周岁生日之前)的青年教师申报项目属于青年项目,青年项目中标率不低于今年项目的总体中标率。
4、各区委党校根据实际情况和科研力量,可以申报市委党校校级课题1-2项,经同样程序匿名评审后,确定立项课题。
五、经费:每个校级课题给予课题经费1万元。按照全国党校系统课题资助管理办法,区委党校获得立项的课题,课题经费由各区委党校参照市委党校课题经费标准自行拨付。成果要报经校委研究同意,以《厦门发展决策参考》上报的,如得到有关领导批示的,根据《校(院)决策咨询研究资助暂行办法》另行追加课题资助。
六、验收: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课题成果验收。报送验收的成果形式包括:
1、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
2、从研究报告中提炼出2000字——4000字的成果精要,以对策为主,供决策咨询。
不能完成课题任务,课题负责人退还全部课题经费。
七、时间:校级课题申报时间为4月20日到5月19日,课题调研时间为5月至10月。10月底之前提交课题成果,根据专家组评审情况确定是否结项。决策咨询成果可以根据课题组研究的情况和成果时效性提前上报科研处,报请校委研究。
特此通知。
中共厦门市委党校科研处
2016年4月20日
附件:1、2016年度厦门市委党校校级课题申请书
2、2016年度厦门市委党校校级课题论证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