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委党校
关于王美玲同志任职的通知
厦委校〔2017〕61号
各处、室、部、馆、中心:
由校(院)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经中共厦门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复同意,校委会研究决定:
王美玲同志任中共厦门市委党校机关委员会专职副书记。任职时间从2017年7月12日起算。
中共厦门市委党校校务委员会
2017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共厦门市委党校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