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全市部署,为开好校(院)2016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做到对照检查,有效整改。敬请广大教职工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对照《准则》《条例》规定和要求,聚焦政治合格、执纪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在紧密结合实际,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17年1月2日之前,发送电子邮件至意见建议邮箱:yjjy@xmdx.gov.cn。
致
礼!
组织人事处
2016.12.27